《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被列為我市2020年新增地方性法規制定項目。為做好《條例》立法工作,市司法局提前介入、統籌推進,確保從立法程序、立法技術等方面全過程主動參與,全方位溝通指導,推動立法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提前介入 規范立法程序
向起草單位市林業局發送《關于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立法工作的函》,對市林業局的工作職責和具體需完成的工作及時間節點進行詳細說明,指導制定立法推進計劃和方案。
廣泛收集森林草原防滅火立法方面資料,汲取外地立法先進經驗,指導起草單位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做到“依法立法,科學立法”。
統籌推進 強化溝通指導
8月11日,市司法局組織召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起草工作推進會,推進會由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文靜主持。市林業局副局長莫旭,市司法局黨組成員陶云東以及市司法局、市林業局相關業務科室人員參加會議。
市林業局從《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起草方式、創新條款設置等方面對起草工作推進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解讀,對即將進行的各項立法程序安排計劃等進行了說明。為確保后續制定工作順利進行,市司法局講解了立法工作流程,并再次對起草工作安排進行充分溝通,對《條例》代擬稿報送內容及文本格式等提出明確要求,同時對聽證、專家論證、社會風險評估等程序的開展提出指導意見。
文靜強調,針對今年立法任務重、專業強、時間緊等困難,要加強部門交流溝通,及時互通進程,注重立法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立足我市實際、深入開展調研論證,扎實做好起草工作,保證起草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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